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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大政方针- -| 回首页 | 2007年索引 | - -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危害

环境法制

                                      

91、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环
境与资源保护。具体的法律法规: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
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源污染
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
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
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罪》中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92、什么是危害环境的犯罪?
  危害环境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环境法规、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人身健康或生
命财产的严重危害,应受到刑罚的行为。


93、"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主要罪名种类有哪些?
一、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
二、 越境转移固体废弃物的犯罪,包括:1、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
物罪;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公民个人或者单位以原料利用为
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四、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包括:1、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2、非法狩猎罪。
五、 毁坏耕地罪。
六、 破坏矿产资源罪,包括:1、擅自采矿罪;2、破坏性采矿罪。
七、 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
八、 破坏林木罪,包括:1、盗伐林木罪;2、滥伐林木罪;3、非法收购
盗伐、滥伐的林木罪;4、公民个人或单位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
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罪。


94、国家如何禁止非法捕捞鱼类?
  禁止炸鱼、毒鱼。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渔具、
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炸鱼、毒鱼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擅自捕捞国家
规定禁止捕捞的珍贵水生动物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没收
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个
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95、征收排污费的排污依据是什么?
根据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的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排污情况,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
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收费的依据。如果排污单位不按规定申报排污情况,环
保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一次采样分析的排污数据,可作为一个季度的收费依据。


96、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应缴纳什么费用?
  企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交缴纳:�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
称排污水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
纳超标排污费。但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
缴纳排污费(也称排污水费)。


97、多长时间征收一次排污费?
  根据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规定,排污费按月或按季征收。具体
是按月或接季,当地环保部门有权作出规定或要求。排污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和
所有制关系,都应当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缴费通知单,在20天内向指定银
行缴付排污费。


98、在什么情况下可对排污单位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加收1~5倍超标排污费。
1981年1月1日以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
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
1.1981年1月1日以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
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
2.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限期治理、搬迁、停产、转产而未按期完成的;
3.有污染处理设施而不运行或擅自拆除、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
加倍征收排污费的幅度,由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根据造成的污染
状况和违法情节决定。加收2倍以上(含2倍)排污费的,应报上一
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后执行。

99、为什么要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标准是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标准。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对环
境质量要求也不相同,各地工业发展水平、技术水平和构成污染的状况、类别、
数量等都不相同;环境中稀释扩散和自净能力也不相同,完全执行国家质量标准
和排放标准是不适宜的。
为了更好地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结合当地的地理特点,水文气象条件、经
济技术水平、工业布局、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全面规划,综合平衡,划分区域
和质量等级,提出实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增加或补充国家标准中未规定的当地
主要污染物的项目及容许浓度,有助于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
省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
准,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省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对国家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
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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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清风明月 | 发布时间:下午4:06 | 固定链接 | 评论 (0)  
环境公害事件
三、环境公害事件

35、为什么会发生"公害事件"?
在第一次产业革命以前,由于人类干预自然界的能力低、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只是局部的、小规模的、不明显的。产业革命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迅速
发展,人口的急剧增长,人类社会活动的规模程度不断扩大,向自然索取的能力
和对自然环境干预的能力也越来越大,资源消耗和排放废弃物大量增加,加上人
们认识上的局限性和主观上不注意保护,致使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污染事件频
频发生,对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政党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
从以下发生的世界著名公害事件中,可以对环境污染的危害和发展略见一斑:
这些震惊世界的公害事件,充分说明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极大的危害性。
令人担忧的是,全世界环境污染范围越来越大,危害越来越严重。


36、什么是马斯河谷烟雾事件?
发生于1930年比利时的马斯河谷工业区,由于二氧化硫和粉尘污染对人体
造成综合影响,一周内有近60人死亡,数千人患呼吸系统疾病。


37、什么是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
发生于1943年美国洛杉矶,当时该市的200多万辆汽车生病在排放大量的
汽车尾气,在紫外线照射下产生光化学烟雾,大量居民出现眼睛红肿、流泪、喉
痛等症状,死亡率大大增加。


38、什么是多诺拉烟雾事件?
发生于1948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多诺拉镇,因炼锌厂、钢铁厂、硫酸厂
排放的二氧化硫及氧化物和粉尘造成大气严重污染,使5900多居民患病。事件
发生的第一天有17人死亡。


39、什么是伦敦烟雾事件?
发生于1952年英国伦敦,由于冬季燃煤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在浓雾和中
积聚不散,头两个星期死亡4000人,以后的两个月内又有8000多人死亡。


40、什么是四日市哮喘病事件?
发生于1961年前后的日本四日市,由于石油化工和工业燃烧重油排放的废
气严重污染大气,引起居民呼吸道病症剧增,尤其是使哮喘病的发病率大大提高,
50岁以上的老人发病率约为8%,死亡10多人。


41、什么是水俣病事件?
发生于1953~1956年日本熊本县水俣市,因石油化工厂排放含汞废水,
人们食用了被汞污染和富集了甲基汞的鱼、虾、贝类等水生生物,造成大量居民
中枢神经中毒,死亡率达38%,汞中毒者达283人,其中60多人死亡。


42、什么是富山痛痛病事件?
发生一1955~1972年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因锌、铅冶炼厂等排放的
含镉废水污染了河水和稻米,居民食用后而中毒,1972年患病者达258人,死
亡128人。


43、什么是爱知米糠油事件?
发生于1968年日本北九州市、爱知县一带,因食用油厂在生产米糠油时,使
用多氯联苯作脱臭工艺中的热载体,这种毒物混入米糠油中被人食用后中毒,患
病者超过10000人,16人死亡。


44、什么是博帕尔毒气事件?
发生于1984年印度中央邦博帕尔市,由于设在该市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
农药厂的储罐爆裂,大量剧毒物甲基异氰酸酯外泄,造成至少2500多人死亡,
十几万人受伤的惨剧。


45、什么是切尔诺贝利核污染事件?
发生于1986年前苏联基辅地区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由于反应堆爆炸,大
量放射性物质外泄,上万人受到辐射伤害,直接死亡31人,13万居民被迫疏散,
污染范围波及邻国,核尘埃遍布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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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方之爱】【访问统计:】【2007年05月10日 星期四 16:29】【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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