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晚报报道:一款2003年1月1日由南方出版社出版的汉英对照的、适用于中小学生的新华字典上居然将鸡解释为妓女!
该字典第227页上“鸡”的后边有一个对照的英文单词chiken。其后便是对“鸡”的两个解释,第一个解释是:鸟纲雉科家禽,品种很多,喙短锐,有冠与肉髯,翅膀不发达,不能高飞,但脚健壮。公鸡善啼,羽毛美艳。第二个解释是:妓女的贬称。有的地方叫“鸡婆”,年纪小的叫“小鸡仔”,年纪大的叫“老鸡婆”。
该字典第233页对记者说:“字典中对‘妓’字的解释,也是不太好的。”该页对“妓”字的解释是这样的:1.古代称以歌舞为业的女子。2.以卖淫为生的人,女的叫“妓女”,也称“鸡”;男的叫男妓,也称“鸭”。泰国的人妖也是妓的一种。
为什么商务印书馆2005年出版的《新华字典》第10版、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学生应用工具书最新版新编字典》以及崇文书局出版的《新编学生多功能字典》中对“鸡”的解释都只有一个,即一种家禽而该出版社却有如此荒唐之举?
该字典的介绍文字有一句说得明白:“专为新世纪的中小学师生编写,收录大量新词新语,富有时代气息。”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就是所谓的推陈出新?
这就是所谓的创意?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本字典居然是学校给学生统一订的!
成人的世界已经乱七八糟不可理喻了,难道我们还要给那些祖国的未来从小灌输这些肮脏的东西吗?
试想一想,当你的家里吃一次鸡肉,而你的小孩脱口而出,吃妓女的时候,你会有何感想?
你是泰然处之甚至还满脸微笑地夸奖孩子:“你真乖,联想真丰富!”
还是心理不舒服甚至恶心得只想呕吐?
有一句话说得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当此书作为正规出版发行物面向心灵纯洁的孩子们的时候,有多少人想过,这所谓“推陈出新”的背后,会有一场什么样的灾难等着我们?
自己的孩子百般呵护,别人的孩子就是垃圾堆里捡来的?
国家相关部门,大到国家图书出版总署,小到发行该图书的学校领导和老师,以及中间形形色色的各种面目的人啊,暂时抛开金钱,扪心自问一下自己的良心吧:
——我们究竟应该给孩子留下什么?
附:调查:你如何看待小学字典将“鸡”解释为妓女?
A.好啊,富有时代气息
B.恶俗,从小毒害下一代
C.未尝不可,但需加以引导
D.没法说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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