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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星期五

关键词崇阳特大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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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3日,星期五,也就是今天。对政府来说无疑是黑暗的一天;对因购物而被商家那并不牢*的玻璃扎伤的消费者和乘坐开往桂花泉镇横山的汽车的乘客来说今天不仅仅是黑暗了。
    今天一天沸沸扬扬。救护车的哀鸣,医院的哭嚎那样的撕心裂肺。人们的猜测,街头巷尾的议论都围绕着事故、生命,都在为并不知道是谁的死去而悲哀。
     很少看电视的我,一回家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视,希望嫩了解到我所关心的孩子有几个侥幸逃脱浩劫。
     从湖北新闻看到新闻联播再到崇阳新闻,一字不漏的全收看完了。仅仅看到了崇阳新闻播出了某超市开业因顾客抢购西瓜挤破超市柜台留下的一滩血迹和那则完全保护商家利益的那则告示。对于传闻中的报废车辆营运发生死亡13人,还有几个在医院开颅抢救生命危在旦夕只字不提。难道社会主义就是对社会秩序(其实是统治阶层所适应的秩序)的极度强调和对个人生命的严重蔑视。
      对民众生命的漠视当然及于对民众知情权的漠视!
      不知情就无法比较,没有比较就不能鉴别。毛泽东时代全面封锁信息,只灌输一种思想,宣传一个主义,亿万百姓被蒙在鼓里,基本上处于群体无意识状态。互联网日益畅通,愚民政策难有市场,我们知情权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作为政府喉舌的主流媒体,依然是报喜不报忧,服从服务于权力。许多不涉及国家机密,且为我们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被当局某些机构严令禁止公开报道讨论。
     油灯不拨不亮,道理不讲不明。正因为民众不了解真相,不明白道理,才有了一次次稀里糊涂上当受骗,被卖了还帮着人家数钱。
     公民是具有法定政治权力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人。没有知情权的民众只能是老百姓,是群盲,是草民,根本不可能是公民。
掌权者的天性之一是把权力转化为个人利益,丑事难见天日,于是就有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事情能瞒过一时,瞒不过一世。隐恶扬善的结果只能养痈成患,害人害己。中国社会矛盾盘根错节久治难愈,说到底就是不能有效制约权力。而制约权力的主要手段就是满足民众知情权,因为权力只有在阳光下才可能公平公正。
    满足公众知情权不仅仅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还要了解事情的起因、背景,相关责任、处理结果、今后预防措施……总之,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只要公众认为有必要,官方都有义务作出负责任的回答。
    满足公众知情权就要实现媒体企业化。受权力控制的媒体只是宣传工具,建成独立的,向宪法和读者负责的公共媒体才能监督权力。
    满足公众知情权需要有独立的、有公信力的调查机构。这样的机构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才可能得出没有偏见的客观结论。
    政府行使的公权力属于全体公民的权力,是公民委托官员在一定期限代理行使的权力--因而马克思把官员定性为公仆。公民作为国家主人,如果不了解真实情况,怎么可能正确行使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满足公众知情权,就意味着剥夺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也就是剥夺民众的公民权。
    衡量一个地方由人民当家做主,还是由官员垄断权力,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公众有没有知情权。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剥夺公众知情权,把人民成为工具驱使的地方,官民离心离德必然落后。

【作者: 清风明月】【访问统计:】【2006年06月27日 星期二 11:37】【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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